2019年福州上半年集美自点专业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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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1)自考专科毕业证已经领取,本科部分课程在专科毕业生登记表内显示;(2)符合准则规定(见附件1)或“网上”申请无法通过的集大主考的试点专业(准考证号9开头的)考生。
请注意:本次申请只针对试点专业考生,专业考生无法办理。2019年上半年要申请自考毕业的同学本次一定要办好手续,以免影响毕业。
(二)申请流程:
1、网站预申请
考生于1月25日-2月15日期间登录“自学课程预申请系统”进行预申请(注意:未在系统预申请的考生申请自考无效),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网站
选择: 点击进入以下界面:
点击进入以下界面:
(2)输入个人的信息 ,然后进入个人主页,选择 中“课程”进行。
(3)根据《课程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的步骤完成相应课程的申请。网站预后需马上将网站上的申请表打印出来。
2、现场确认,提交纸质材料(未到现场审核材料,申请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6日
(2)现场确认地址:集美区银江路183号集美体育09B办公楼1楼142室
(3)联系电话:陈老师
(三)课程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课程预申请表》 ;
2、承认学历或非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所有学历还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专业、准考证号、联系电话;
3、个人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学历课程不需要):①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单复印件一份。单复印件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②自学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应在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
二、“网上”即非学历
(一)申请条件:获得福建省教育院承接的非学历(必须是福建省内考的非学历)且按规定可自学相关课程(附件1内“非学历可课程列表”中标注“可网上”课程)的试点专业考生。
(二)非学历网上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三)非学历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网站方式同上,进入个人页面后,选择 ,按规定进行。网上申请后,用A4纸打印“审核结果”,并妥善保管。网上的考生无须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强调:据闽考委[2017]1号文件(见附件3)规定,从2019年1月起除福建省教育院承担的非学历项目外,停止实施其他各类非学历与自学相关课程学分互认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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